“顺风车的司乘关系是什么?”9月21日,在中国交通报社、中国公路学会、城市智行信息技术研究院等联合召开的“顺风车行业标准联席共研会”上,该问题被反复提及。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顺风车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、车主和乘客,让他们共同为大家答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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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共享出行首席专家尹志芳介绍,司乘法律上为好意同乘关系;用户委员会委员鹿阳也曾表示,我既是车主也是乘客,合乘双方的关系绝对不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,我使用顺风车是为了互助,它有公益属性,双方是约定,不是合同,不是买卖关系;顺风车行业标准研究课题组长沈立军则认为,顺风车平台提供居间服务,至于车主、乘客是否为居间服务合同关系,首先要看该顺风车平台是否立足于58号文中对顺风车的定义开展顺风车业务,如果是顶着顺风车的帽子行非法营运之实,则为“伪顺风车”,不属于《合同法》第424条中的居间服务。

对此,一喂顺风车则表示,顺风车的合乘关系应当是平等的、互相理解的,最直观的表现就是车主不愿被称为“师傅”。因为真正的顺风车车主大多数为上班族,在上下班的途中顺上一位乘客,既分摊了油费,也能有人在路上说说话,缓解下班后的疲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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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真顺风车的合乘双方而言,期盼怎样的出行体验呢?

据一喂顺风车车主反映,从车主的角度来看,希望乘客带大件行李或临时变更行程能提前沟通、理解顺风车的定义不强求将车开进小区、爱护车内卫生、轻关车门、不乱翻车内物品。据一喂顺风车乘客反映,从乘客角度而言,希望车主能准时到达不爽约、过收费站或变更路线能提前商量、尽量少吸烟、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多理解。不过爽约这种情况,在一喂顺风车平台少有发生,因为平台设置了爽约金,爽约必赔。这才是真顺风车应该有的出行体验,如果把顺风车当成低价的快车,认为车主收了车费就是服务者,这其实是对顺风车定义不清晰造成的误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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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明确这些,才能真正构建平等、和谐的合乘关系,促进顺风车的健康发展,提升出行体验。而这种和谐的合乘关系,仍需车主、乘客及各界共同努力。一喂顺风车一直在行动,宣扬正确的合乘行为与规范,为推动顺风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。